全部通知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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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工业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了解、分析和掌握制约工业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卡脖子技术)、共性技术需求,集中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链创新链高质量发展。现将省市有关文件予以转发,本次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工业重点领域技术需求、一般项目、企业“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具体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群),聚焦高性能计算与工业软件、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及先进制造、文化科技融合等领域。2.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领域一般项目,主要包括电子信息、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培育、先进制造、新材料、能源化工、现代服务业、文化科技融合等领域。3.“两链”融合重点专项“揭榜挂帅”项目,主要围绕增材制造、北斗导航、高端机床、光子、集成电路和半导体、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氢能、新型显示、煤分质利用、传感器、民用无人机、输变电、光伏、航空配件等领域。二、有关要求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群),鼓励产学研多方联合提出建议,提出的技术需求应为相应领域凝练出的创新链条,着眼“补链、强链、延链、建链”,突出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创新链条中的课题(技术方向)要具体明确,包括简明扼要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2.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领域一般项目,研究方向应围绕重点领域企业共性技术需求,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3.“两链”融合重点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由需求方作为投资主体,应聚焦企业发展的“卡脖子”等前沿技术、核心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工艺和方法等,且依靠自身科技力量难以解决的;攻关成功后能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项目需求内容清晰可考核,应有明确的指标参数、时限要求、资金投入及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申报工作。于2月25日前将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bjgxkcj@163.com。联系人:李莉 3780195 雷佳 3780196 王海宁 3780193附件:1.重点产业创新链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xlsx 2.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xlsx 3.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docx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2月15日
【详细】 2022-02-15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陕西省瞪羚(潜在)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陕科发〔2021〕6号)、《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1〕214号),现将2021年陕西省瞪羚企业、2021年陕西省潜在瞪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企业联系对应初审推荐部门领取证书,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附件:1.2021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名单 2.2021年陕西省潜在瞪羚企业名单 3.各初审推荐部门联系方式(附件1-3下载).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2日
【详细】 2021-12-22 -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区内各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宝高新委发〔2021〕272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全面落实,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启动宝鸡高新区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附件:所有《实施细则》中涉及的附件.zip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1月29日
【详细】 2021-11-29 -
我市出台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激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措施》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积极融入关中协同创新,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为全市创新发展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样板区、区域科创中心核心区。《措施》提出,到2025年,全市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市1.5倍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家,瞪羚企业超过50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350家,各类研发创新平台数量达到100个,各类双创载体达到80个。到2035年,宝鸡高新区建成全国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国重要的创新高地和区域创新增长极,新材料、石油钻采、高端装备制造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宝鸡高新区站稳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其他省级高新区进入全省前列。《措施》明确,支持宝鸡高新区构建“3+4+3”产业布局,提升钛及钛合金、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三大支柱产业,提升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数字经济、医药医械四大新兴产业,壮大现代物流、智慧文旅、“新媒体+”三大新业态。支持蟠龙新区打造科技新城、产业新城、生态新城,加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重点发展新材料、新基建、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支持凤翔高新区重点发展白酒酿造、绿色能源化工特色产业集群,构建“2+X”现代产业体系,突出产业科学布局,加快建设长青工业园、西凤酒城、科创生态新城。
【详细】 2021-12-13 -
关于公布陕西省202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陕西省2021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函》(国科火字〔2021〕158号)、《关于陕西省2021年第二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函》(国科火字〔2021〕181号),现将陕西省202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布。附件1:陕西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附件2:陕西省202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3日
【详细】 2021-12-09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精神,现就各单位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重点支持《通知》明确的5类众创空间。申报机构成立注册和实际运营时间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并且按要求报送火炬统计2019年、2020年年报统计数据或者2020年年报以及2020年、2021年半年报统计数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已认定为陕西省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二)参与并通过本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评审的主体。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通过“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填报相关材料。三、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应同步抄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四、报送材料1.各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5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属设市区科技主管部门。2.各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附件1),并将推荐表、本地区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五、时间要求1.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7:00。2.各推荐单位报送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至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7:00。3.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联系人:张仁杰 029-88857950 苗宏雄 029-87292778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A506室。邮 箱:miaohx@sstrc.com。附 件:1.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doc 2.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doc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1月15日
【详细】 2021-11-15 -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优化科技创业孵化机构区域布局,支撑产业链创新链协同,促进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化、专业化建设,加快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部火炬中心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二、本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在组织评审工作过程中,要制定并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专家评审及实地核查意见须上传至“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拟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在孵/毕业企业数量及名单。 三、请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日前来函推荐本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附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表。“2021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附件1)由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2)。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申报书并加盖公章; 3.专家评审意见、实地核查意见、专家信息表(附件3)。 四、科技部火炬中心将组织专家对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核查,对评审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 联 系 人:李文奇,孙启新 电 话:010-88656208,010-88656203(业务咨询) 010-88656315(技术支持)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100045 附件:1.2021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专家信息表 4.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1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详细】 2021-11-04 -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鸡市首席技师”“宝鸡市技术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现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鸡市首席技师”“宝鸡市技术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于10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联系人:张新琪 联系电话:3780192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鸡首席技师”“宝鸡市技术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pdf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2021年10月22日
【详细】 2021-10-25 -
关于开展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凤翔高新区、蟠龙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高企培育力度,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按照《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1〕7号),现组织开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相关企业按照《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指引(试行)》(附件1)要求,填写《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申请书》(附件2),并准备好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辖区内科技主管部门。二、各县区,各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填报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汇总表(附件3),于9月30日前将企业上报材料和入库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kj0917@163.com)三、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要根据工作指引加强指导培训,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为我市高企培育储备后备力量,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打下基础。联系人:工业科技科 马强 王琳美 联系电话:0917-3260241附件:1.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指引(试行).pdf 2.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docx 3.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汇总表.xlsx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6日
【详细】 2021-09-16 -
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凤翔高新区、蟠龙高新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1〕214号)要求,开展2021年省级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认定标准(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在宝鸡市域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2.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3.定性指标。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二)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国家认定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1.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200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四年前(2017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近四年(2017-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最近一年(2019-2020年)正增长。2.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200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四年前(2017年)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近四年(2017-2020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2019-2020年)正增长。3.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1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4.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三)潜在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国家认定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1.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200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四年前(2017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且近四年(2017-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且最近一年(2019-2020年)正增长。2.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200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四年前(2017年)雇员总数不少于50人,且近四年(2017-2020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2019-2020年)正增长。3.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1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4.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二、相关要求1.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需登陆“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中心”(https://sx.chinagazelle.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申报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9月10日。2.宝鸡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瞪羚企业审核推荐工作,各县区、省级高新区由市科技局审核推荐。3.请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高度重视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及时掌握培育企业运行动态,定期向市科技局报送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总结。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工业科技科 马强 王琳美联系电话:3260241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0日
【详细】 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