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智慧钛谷服务平台,欢迎您!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全部通知公告列表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加快科技政策落实落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要求,现就陕西省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条件(一)基本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2022年申请入库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陕西省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二)直通车条件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评价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坚持统一规范、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一)注册登记用户访问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二)自主评价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三)信息确认各评价工作机构(即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见附件1)。《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予通过。(四)名单公示。省科技厅实行“严标准、快审核、勤公示”的工作机制,适时生成各批次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kjt.shaanxi.gov.cn)上公示10个工作日。(五)入库公告。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科技厅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公告。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受理时间截止至今年10月12日。三、有关要求(一)扎实做好评价服务工作。各评价工作机构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严格标准、强化责任、优化服务,加大政策供给保障和落实力度,高质量做好评价服务工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配合做好集中抽查。按照国家工作安排,第四季度将会开展入库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被抽查企业应及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未提交资料的,或者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撤销登记编号。(三)利用好各类服务平台。为指导企业顺利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开发了“掌上辅导系统”(https://jinshuju.net/f/rCHbfe)。请各地市科技部门指导企业利用好此程序,协助企业实现快速入库。同时设立“虚拟专家室”,及时回复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虚拟专家室”加入方式见附件2。四、联系方式陕西省科技厅 高 阳296930313@qq.com,029-81884003西安市科技局 李心安、简 鑫 029-88407751,88405315西安高新区 陈 艳 029-89199030,88333608宝鸡市科技局 郭 伟 0917-8601133咸阳市科技局 王 勉 029-38162660铜川市科技局 李 斌15591908960渭南市科技局 解 璞0913-2933657延安市科技局 汪 飞0911-7090920榆林市科技局 常 磊0912-3885793汉中市科技局 李碧强13259293728安康市科技局 成家宁0915-3221022商洛市科技局 李 钊0914-2381500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局 李 云 029-87019511韩城市科技局 张 鹏0913-5329858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docx 2.陕西省虚拟专家室及加入方法.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31日【相关阅读】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

    【详细】 2022-03-31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揭榜挂帅”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加力加速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高科技计划支撑创新发展效能,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陕西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省科技厅围绕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征集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式省科技厅设立“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库,常年面向我省重点产业链上中下游龙头骨干企业、院所、高校征集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需求,支持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重大应用科技成果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转化。“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需求征集模块下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二、征集对象聚焦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由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领军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科创板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提出;成果转化类项目面向全国高校、院所征集有意向在陕转化落地的重大科技成果。三、征集条件(一)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应聚焦我省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产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任务,清楚描述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交付物、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揭榜方须具备的条件等。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方的基本条件:①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和本产业领域推广应用;②具有实施项目的资金和配套条件;③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成果转化类项目需求应提供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重大科技成果,清楚描述拟转化成果的基本内容、实践效果、适用领域、推广价值以及揭榜方须具备的转化条件、资金投入、成果转化方式及产权归属等。成果转化类项目需求方的基本条件:①已攻克的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符合陕西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②拥有拟转化科技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③技术团队愿意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并持续提供技术服务。省科技厅将组织行业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入库需求进行审核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向社会张榜发布。对按程序成功揭榜的“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省科技厅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联 系 人:薛向宏 杨宝林 029-81773390技术支持:4001616289 029-81776038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4日

    【详细】 2022-03-14
  • 关于公布宝鸡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热线的公告

    为方便宝鸡高新区群众咨询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畅通反映问题渠道,高效解决居民有关疫情防控的合理诉求。现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热线予以公布。温馨提示:全区居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暂时滞留人员等各类群体,如有相关困难诉求可拨打服务热线电话,我们会有专人记录问题,及时解决,提供服务。疫情期间,来电咨询数量较大,尽管我们已经设置了多部分机,但仍可能存在占线情况,请您耐心等待;若情况紧急,可及时拨打110、120求助。宝鸡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详细】 2022-03-16
  •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2022年度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蟠龙高新区、凤翔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单位):为激活我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环境,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按照《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设立方案〉和〈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宝办字〔2017〕10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支持对象基金支持对象主要为从事创业投资的投资机构及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1.种子期企业,是指具备如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即,创新创业拟发起设立的企业;主要技术还处在研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的企业;有产品试销,尚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的企业;有产品销售,但收入少于支出,尚未盈利的企业。2.初创期企业,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3.早中期企业,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即: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同时,企业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具备领导力和创造力,团队股权结构合理。2.企业产品成型,商业模式成熟并经过验证,财务管理相对规范;处于种子期的企业,可无成型产品,但须拥有先进的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3.企业估值合理,接受股权投资并愿意共同发展。二、基金支持方向基金重点投向宝鸡市域内及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支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符合国家和我市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应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增长前景。科技创业项目,应具备核心优势和竞争壁垒。三、基金支持方式主要采取跟进投资、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和运作。跟进投资是对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目标企业,基金与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直接投资是指对选定的目标企业基金直接进行投资,旨在充分发挥政策性基金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吸引其他社会资本跟投。四、申报要求及程序1.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记录等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2.申报单位须填报项目建议表、申请书,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利装订成册,报各县(区)、高新区科技局。申报资料在宝鸡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baoj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3.各县(区)、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审核本辖区内的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体系建设科,纸质资料报相关业务科,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3月31日。五、联系咨询资源配置与创新体系建设科:冯强 3260239 邮箱:147952320@qq.com;工业科技科:王琳美 3260241 负责受理工业类项目;社会发展科技科:李红 3260132 负责受理社会事业类项目。 附件:1.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建议表2.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申请书3.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日 关于征集2022年度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的通知(2).pdf

    【详细】 2022-03-02
  • 关于征集2023年度工业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了解、分析和掌握制约工业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卡脖子技术)、共性技术需求,集中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链创新链高质量发展。现将省市有关文件予以转发,本次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工业重点领域技术需求、一般项目、企业“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具体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群),聚焦高性能计算与工业软件、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及先进制造、文化科技融合等领域。2.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领域一般项目,主要包括电子信息、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培育、先进制造、新材料、能源化工、现代服务业、文化科技融合等领域。3.“两链”融合重点专项“揭榜挂帅”项目,主要围绕增材制造、北斗导航、高端机床、光子、集成电路和半导体、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氢能、新型显示、煤分质利用、传感器、民用无人机、输变电、光伏、航空配件等领域。二、有关要求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群),鼓励产学研多方联合提出建议,提出的技术需求应为相应领域凝练出的创新链条,着眼“补链、强链、延链、建链”,突出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创新链条中的课题(技术方向)要具体明确,包括简明扼要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2.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领域一般项目,研究方向应围绕重点领域企业共性技术需求,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3.“两链”融合重点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由需求方作为投资主体,应聚焦企业发展的“卡脖子”等前沿技术、核心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工艺和方法等,且依靠自身科技力量难以解决的;攻关成功后能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项目需求内容清晰可考核,应有明确的指标参数、时限要求、资金投入及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申报工作。于2月25日前将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bjgxkcj@163.com。联系人:李莉 3780195 雷佳 3780196 王海宁 3780193附件:1.重点产业创新链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xlsx 2.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xlsx 3.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docx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2月15日

    【详细】 2022-02-15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陕西省瞪羚(潜在)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陕科发〔2021〕6号)、《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1〕214号),现将2021年陕西省瞪羚企业、2021年陕西省潜在瞪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企业联系对应初审推荐部门领取证书,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附件:1.2021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名单 2.2021年陕西省潜在瞪羚企业名单 3.各初审推荐部门联系方式(附件1-3下载).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2日

    【详细】 2021-12-22
  •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区内各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宝高新委发〔2021〕272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全面落实,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启动宝鸡高新区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附件:所有《实施细则》中涉及的附件.zip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1月29日

    【详细】 2021-11-29
  • 我市出台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激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措施》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积极融入关中协同创新,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为全市创新发展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样板区、区域科创中心核心区。《措施》提出,到2025年,全市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市1.5倍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家,瞪羚企业超过50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350家,各类研发创新平台数量达到100个,各类双创载体达到80个。到2035年,宝鸡高新区建成全国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国重要的创新高地和区域创新增长极,新材料、石油钻采、高端装备制造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宝鸡高新区站稳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其他省级高新区进入全省前列。《措施》明确,支持宝鸡高新区构建“3+4+3”产业布局,提升钛及钛合金、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三大支柱产业,提升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数字经济、医药医械四大新兴产业,壮大现代物流、智慧文旅、“新媒体+”三大新业态。支持蟠龙新区打造科技新城、产业新城、生态新城,加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重点发展新材料、新基建、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支持凤翔高新区重点发展白酒酿造、绿色能源化工特色产业集群,构建“2+X”现代产业体系,突出产业科学布局,加快建设长青工业园、西凤酒城、科创生态新城。

    【详细】 2021-12-13
  • 关于公布陕西省202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陕西省2021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函》(国科火字〔2021〕158号)、《关于陕西省2021年第二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函》(国科火字〔2021〕181号),现将陕西省2021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布。附件1:陕西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附件2:陕西省202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3日

    【详细】 2021-12-09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精神,现就各单位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重点支持《通知》明确的5类众创空间。申报机构成立注册和实际运营时间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并且按要求报送火炬统计2019年、2020年年报统计数据或者2020年年报以及2020年、2021年半年报统计数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已认定为陕西省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二)参与并通过本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评审的主体。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通过“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填报相关材料。三、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应同步抄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四、报送材料1.各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5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属设市区科技主管部门。2.各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附件1),并将推荐表、本地区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五、时间要求1.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7:00。2.各推荐单位报送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至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7:00。3.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联系人:张仁杰 029-88857950 苗宏雄 029-87292778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A506室。邮 箱:miaohx@sstrc.com。附 件:1.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doc 2.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doc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1月15日

    【详细】 2021-11-15